“一定要有明白帐、一定要及时分配、一定要全程跟踪”这是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管的基本要求。

    截至2009年6月底,我市财政共收到各项抗震救灾资金221.98亿元;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价值21.83亿元的救灾物资。

    如此大量的物款在我市前所未有,管好用好这批抗震救灾款物,是人民群众所共同关注的焦点,“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是党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部门肩上义不容辞的职责。

    503名监督员   救灾物款逐一排查

    救灾物款是灾区人民的救命物资、安家钱,决不能含糊。地震发生后,市纪委监察局第一时间向全市各捐赠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现场监督,领导带队在青川县城、青川县竹园镇、利州区王家营等五个重点捐赠点驻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市纪委监察局在现场监管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聘用社会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和行政效能监督员503名,对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使得各项物款公开透明。

    “清单式”管理   让重建资金安全高效

    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多、资金大、时间紧、任务重,为更好对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市纪委对全市的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将全市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监管内容分解为项目、资金、物资三大类,分别由发改、财政和民政部门总牵头负责清理统计,建立分类原始台帐。

    同时,对项目审批和监管流程进一步规范。选聘44名项目特邀监察员组成五个监督检查小组,对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度、质量、项目招投标及外部环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办重处   违法5人移送司法机关

    对违纪违法行为快查严办重处,既是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管最直接的监督,也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剑阁县马灯乡武庵村未及时发放地震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款和维修加固资金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乡党委书记被免职;对利州区荣山镇槐树村党支部书记贾光亮贪污过渡安置房补助资金4000元,违规发放过渡安置补助资金、临时生活救助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共48200元,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群众举报371件,已全部办结。全市共查处涉及抗震救灾工作的违纪违法案件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