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状况:明星代言很普遍
记者昨日特意打开了北方汽车专修学校的网站,在该网站首页的显眼位置,仍可以看到由成龙代言的广告宣传片。而在网站的“辉煌北方”栏目里,成龙的大幅图片更是被作为主要的宣传卖点。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演艺明星为相关产品做代言早已司空见惯。但随之而来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事件也屡屡发生:从日常生活用品、医药到学校、医院、房地产,种类可谓全面。回想起当年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邓婕代言的“三鹿奶粉”,再到今年年初范伟、张铁林、王刚代言的“加盟致富网站”,这类事件似乎就没断过。
业内人士:高额回报是主因
尽管此前明星代言出了不少的事,但为什么还会一而再地发生呢?对此,有网友认为,“这主要是一些明星为了挣钱,心甘情愿地充当假冒伪劣商品的遮羞布,甚至不惜助纣为虐”。
西安一家广告公司的市场主管陈先生向记者透露,高额回报才是最主要的原因。根据他所了解的消息,“一些明星的代言费真是高得吓人,即便一个很普通的明星,都不会低于6位数,更别说那些大腕级别的国际明星”。
据他所说,“这种回报其实是双方的,不仅明星挣到了钱,产品方也可以借明星效应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只是消费者就要吃亏了”。
律师:法律有待完善
西安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丁辉律师告诉记者,“明星在做代言时,有些是他们本人确实不知情,被蒙蔽了;但有些他们自己肯定是知道的。但是不管怎样,只要存在了虚假宣传、欺骗观众的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他也表示,尽管可以对该类事件进行定性,但如果真要实施起来有难度。“目前咱们国家的法律,在明星代言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尽管今年也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对明星虚假代言有了明确规定,可以追究他们的连带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国外一旦出现明星虚假代言的事件,为此付出的代价会大得多。法国一位电视主持人吉尔贝曾因为做虚假广告而被逮捕入狱,罪名就是“夸大产品功效”。在日本、美国等国家,也有相关法律条文对此实行重罚。为此,丁辉律师还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早制定出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明星代言广告进一步规范化。(记者曾世湘 实习生贾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