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律师在办公室内被小偷偷去12000多元,该律师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是一中年女子所为,该律师随后将监控录像的截图发到网上,并悬赏1000元抓小偷。“悬赏令”一出,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
  近日,在宿迁当地的一些贴吧、论坛上,一则“悬赏”的帖子引起网民关注。在这篇题为《悬赏!!女小偷行窃成功后逃跑,监控截图》的帖子中,发帖者王先生介绍说,“ 2009年7月7日下午3时24分左右,一女小偷在宿迁市群众大厦5楼,趁该楼层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对面办公室的短暂时间内,进入该工作人员的办公室窃取放在办公桌上的包内现金若干。小偷行窃后逃跑过程已被监控记录,失主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广大热心网友如能认识或了解该小偷,请积极向本人提供线索,如经依法查证属实,本人将支付现金1000元以表感谢!”帖子后,王先生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 
  为了便于网民提供线索,王先生还上传了四张监控录像截图,从图片上可以看出,这名女子四十岁左右,身穿浅绿色连衣裙,左手提着白色挎包,看上去很像一个职业女性。
  “悬赏令”一登出,引起了许多网民共鸣。一位网民还提起了去年这座大楼里发生的一起类似的盗窃案,一会计取钱后放在抽屉内,在其去上卫生间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内,刚取的5000元不翼而飞。“现在这种小偷很多,而且多数是女的,外面有人接应;这些人胆子很大,有时房间里还有人,他们都敢行窃,他们就乘人家大意之时下手…… ”一位网民对这类盗窃案进行了分析。 

  14日下午,记者通过帖子上的联系电话找到了王先生。王先生供职于群众大厦楼内一家律师事务所,他向记者展示了一段长约3分钟的监控录像,在录像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中年女子从进入其办公室到跑着离开的全过程。
  王先生说,小偷人见人恨,他把自己的被盗经历发到网上,并悬赏1000元奖励提供线索的人,就是要发动社会的力量,早日发现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至于是否会因此侵犯监控截图中女子的隐私,王先生表示,为此他也考虑过,“偷窃是一种犯罪行为,本身就应该受到惩处、谴责,不存在侵犯隐私的行为”。 (高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