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二日电 题:“七·五”善后 用法用情

  中新社评论员 张量

  距乌鲁木齐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已经整整一周,局势得到控制,社会秩序正在恢复,被恐怖暴力撕裂的伤口正在缝合。

  在现代社会,法律既是打击犯罪、维护安定的公器,也无疑是维护生命尊严、纾解民众悲愤的正义量尺。“七·五”事件是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煽动操控的恐怖事件,民族团结成为其攻击的靶的。越是在处置事件中强调维护民族团结,越需要公正的法律裁决,这样才能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团结、法律的尊严、国家的统一。所以,事件一发生,中国高层就反复强调“三个维护”的准则(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外访中途返国的胡锦涛主席连夜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会议强调,“要孤立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对这起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及骨干分子,对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对被煽动、被蒙蔽的一般群众,要切实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对遇害者家属、受到伤害的无辜群众、财产遭受损失的群众,要开展走访慰问,认真做好善后、救治、安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尽管无辜伤亡者的数字还在持续更新,放松的表情已回到乌市街头行人的脸上,被打砸损毁的商铺重新开张,一度狼藉的街道恢复洁净。然而,无论是受害者及其家属,还是曾经身处恐怖阴霾中的民众,都已然受到巨大的身心伤害。消解无辜民众身体、精神、经济上的损害,依法处置恐怖暴力事件是对逝者的最大尊重和对生者的最大安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赶赴乌鲁木齐,再次强调,要依法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睦。公安部长孟建柱也表明惩凶除恶的决心,指凶手手段十分残忍,罪行令人发指。我们一定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依法严惩那些残害同胞的凶手,毫不姑息,绝不手软。正如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所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以身试法,实施打砸抢烧的暴力犯罪行为,我们一定严惩不贷。

  中国法学界对依法善后提出了法条和理论支持,指出乌鲁木齐“七·五”事件中,暴徒打人、杀人、纵火、抢掠,侵害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无辜平民,这样的行为无关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生活方式,严重违背了现代法治社会乃至人类共同的伦理价值。对这种暴力犯罪行为,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必须被禁止并给予严厉制裁。

  同时法学家认为,公安、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一事件时,应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是中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公安、司法机关应甄别不同的犯罪人类型,区别对待:对于在事件中起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嫌疑人,实施严重打砸抢烧杀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依法及时处置严厉打击,这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严”的一面;对于在事件中被煽动、蛊惑甚至被裹胁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严重打砸抢烧行为的,则应本着教育、感化的方针,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宽”的一面。

  随着司法机关对案件的侦破深入,一批有组织实施暴力的凶徒逐渐浮出水面,与不明真相受到煽动者有着本质的不同。为了真正维护正义,公平公正处置事件,在善后中贯彻宽严相济,做好甄别工作,也是此次善后的一个重要原则。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已表示,各级法院要依法审理好相关案件。

  当然,“七·五”事件的善后不仅仅止于惩凶除恶。在一周以来的种种关于事件报道中,带给人们慰藉的,是各族民众互相救助的人性光辉和高尚情感。这些情感的自然流露,正是未来人们走回原来正常生活的最强大心底力量。弘扬这样的光辉和情感,也是强基固本,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团结的有效途径。

  因此,在未来弥合“七·五”伤口的善后工作中,中国必会以法律法规为针线,及时施外科缝合术;用人情人性为药散,精心细致助伤口早日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