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七月九日电 (记者 陈静)中国首部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将于八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九日专门就这部法规的解读举行新闻发布会。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国明说,《条例》亮点多多。中国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东方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长吴弘等,现场解读了上述地方性法规对银行业、保险业、产权交易等的积极意义。

  据悉,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共有八章,具体内容涉及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区域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人才环境建设、信用环境建设、金融创新环境建设、金融风险防范与法治环境建设。

  沈国明介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空间布局将为“一城、一带、一片、一面”。“一城”即“陆家嘴金融城”,“一带”是外滩金融聚集带,“一片”为一些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区和洋山保税港区等专业性金融聚集区,“一面”则是分散于上海各区的金融聚集区域,如南京路聚集区域等。

  沈国明认为,该《条例》明确了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是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业务,明确上海的优势,即金融中心的核心要素是证券、期货、黄金、产权等完备的金融要素市场。《条例》由此确立了今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整体方向,从而明晰了金融产业的发展重点。

  在诚信建设方面,《条例》创造性提出建设地方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以期在上海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一些困扰社会的顽疾借此找到破解思路。沈国明指出,今后信用共享机制完善后,一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可能在金融领域受到严格限制,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