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政策是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的一种手段,但这样一部好经,因为规定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申诉渠道被念歪了。

  高考加分政策乱象丛生

  最近几年,高考虚假加分丑闻层出不穷,而获取虚假加分的手段五花八门:四体不勤的考生,可以成为体育特长生而获得加分;一直都是汉族的考生,高考前摇身一变成了少数民族。总的来看,高考加分政策的混乱,有以下三个表现:

  第一,加分政策混乱,具体表现在加分对象和范围的混乱上。如对有运动特长考生的加分,河南省规定只要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就直接可以享受加分投档,重庆市将比赛项目限定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11个项目,而陕西省仅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在高考总分上加分投档;有些省规定,见义勇为的考生可以加分,但有些省规定,见义勇为者的子女也可以加分。

  第二,高校操作不统一。有的高校只认同国家加分政策,不认同地方加分政策;有的则两者都认同。有的高校规定,加分后可投档,但专业要按原始分排序;有的则规定,加分后可投档,专业也按加分排序。

  第三,高考加分政策出台过程不透明,随意性较大。许多部门都想把加分当作社会管理或福利手段。例如前段时间,福建省永安市就推出了遭到普遍质疑的“家长只要花25万元买房,子女高考加10分”的政策。

  对加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申诉途径

  “全国统一高考由于是封闭式阅卷,可以保证相对的公平,不允许复议情有可原,但对体优生的不当甚至错误评判,应该给予学生适当的救济途径。”湖北省宜昌市的王贵华对记者说。

  王贵华的侄子小王今年参加高考,“从小就师从陈吉勇、魏轶力等国手,经常到北京参加羽毛比赛”的他,本希望通过羽毛球项目得到体优生的加分,但在项目测试中却没有过线,对此小王的家人非常不解,“和小王对局两次,每次都被他大比分打败的那个考生反而考了91分,名列第二。”

  王贵华最先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请求查看比赛录像,但教育考试院的工作人员以“没有录像”拒绝了王的请求。王贵华后来又找到了有关部门,一位接待他的工作人员说,“评分是裁判的问题,而且体育打分本来就很主观。”

  “评分细则非常详细,哪个动作获得多少分写得清清楚楚,怎么能说打分很主观的呢?”王贵华说,他以涉嫌渎职罪为由向上级检察机关举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副教授余雅风认为,到目前为止,出现“民族成分造假”等不公平的高考竞争现象的解决途径,主要还是通过行政的方式解决。为了防止更多通过权力和金钱等不正当方式谋取加分的情况出现,应加强行政部门的检查力度,同时鼓励公民通过网络发帖等形式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

  加分政策应通过听证和详细公示

  6月16日,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名单,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整张公示表格横向仅分为考生报名序号、姓名、加分项目和加分值四项,纵向则是4516名考生的对应情况。粗略统计,在这4000多名考生中,学科竞赛加分的192人,体育加分的1000多人,少数民族加分的2000多人,至于学生来自哪个学校,参加过什么学科竞赛、什么体育项目都无从知晓。

  其实,高考公示过于简单,简单到不足以成为监督依据的,并非浙江一地。例如,辽宁省招办公示的“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本人申请并符合加分条件的优秀学生名单”只显示了考生的姓名、考号和学校,考生获得加分的理由都没有说明。

  为了平息民众对高考加分日渐强烈的不信任感,河北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日前表示,该省考虑举行高考加分听证会,把加分项目和政策摆到桌面,邀请学生、家长、学者和媒体等参与,“民怨”过多的加分项目可以考虑取消。

  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陈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高考加分是一项社会公共政策,应该从制度程序上加以规范,用听证的方式予以透明,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应该加多少分,哪些考生可以享受这些加分,这都需要公开听证制定,而不应由个别部门擅自规定,因为加分关系到的不是个别人,而是全体考生的利益。 (记者 田国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