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吴洋)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才激励体制,鼓励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市委市政府最近特设立“突出人才贡献奖”。获奖者将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奖励金额为每人5至10万元,奖励记入获奖者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实绩依据。
该奖项是市委、市政府在广元行政区内设立的最高人才奖项。奖励每年进行1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
突出贡献人才是指为广元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坚持民主公开、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的评奖原则,不受学历、职称、资历、身份、地域限制。
申报突出贡献人才奖有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获奖人员没有新成就不能重复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