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中央四部委日前作出规定,在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中,举报“小金库”有功者可获奖,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我市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据了解,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全面展开。此次清理特别强调鼓励自查自纠、鼓励群众举报、严惩顶风违纪,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中央四部委规定,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财政给予奖励。

    中央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同时,设置了治理“小金库”问题的“高压线”:对专项治理工作《意见》下发后继续设立“小金库”等顶风违纪行为,要先免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3264394(市纪委);3261742(市财政局); 3263112(市审计局)

    网络举报邮箱:gylee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