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省检察院在扬州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仪式,表彰奖励扬州市检察院查办的王某某等3人私分国有资产案的9名举报人9万元。这是江苏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行奖励的第一起案件,也是我省检察机关历年来奖励金额最大、一案受奖举报人数最多、举报人署名举报自愿公开接受奖励的一起案件,创造了江苏检察机关举报奖励史上的3个第一。
记者了解到,参与私分国有资产的王某某为扬州某局副局长,此次每人获得1万元的9名举报人均为该局下属企业职工。2006年6月底,该企业职工刘凯彤等9人到省检察院举报王某某等3人私分国有资产。2007 年4月,省检察院将该线索交扬州市检察院查办。由于举报内容涉及多年前企业改制等问题,且举报人为公开举报,案件查处难度很大。扬州市检察院王方林检察长果断决定,成立了25人组成的专案侦查组,集中精力开展侦查。
经过艰难查证,该案成功告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9万余元。2008年9月,该市邗江区法院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三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3人不服,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去年12月,扬州市中级法院驳回3人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我们感谢检察机关,真正关注我们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昨天,省检察院在扬州对该起举报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集体公开奖励时,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举报人向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分别送上了“领导接访连民心 督查大案除腐败”、“攻坚克难破大案 反腐倡廉保民生”的锦旗。 (杨检宣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