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教委了解到:针对目前广受关注的“重庆巴蜀中学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能存在舞弊行为”一事,重庆市联合调查组近日给出了初步调查,确认重庆市巴蜀中学今年高考考生中实际具有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考生为77人,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将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公开。同时,重庆市招生办再次在网上公示了重庆市直属7所重点中学具有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学生名单。

  据介绍,6月9日,重庆有考生家长向有关部门反映,该市巴蜀中学今年高考考生中有200余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其中,大多集中在3个实验班(重点班),即都是所谓的“尖子生”。

  据重庆市教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为粮介绍,接到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后,重庆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牵头、市教委、市招办、市公安局和市民宗委参与的联合调查组。据调查组初步核实:巴蜀中学今年考生中实际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为77人,且分布在各个班级中,群众所反映的三个实验班(即1班、31班、 32班)中实际为14人。  

  重庆市招生办在招考信息网上,也发布了《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群众反映巴蜀中学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有关情况的公告》:市直属其余几所重点中学有民族加分资格的人数为:一中50人、南开中学31人、八中21人、育才中学23人、西师附中 23人、外语附中13人,7所直属重点中学共计238人,这些学生的民族成分问题正在调查中。市招办将对市直属7所重点中学具有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名单再次公示。  

  据介绍,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是国家的一项民族政策。我国高考加分政策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聚居民族考生(即户口所在地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一类是散居民族考生(即户口所在地是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比如户口在重庆市区里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而就在高考一个月前,针对个别地区违反有关规定变更民族成分的现象,国家民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公民个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据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分确定。父母双方均不属少数民族成分的,本人不得变更为少数民族成分。考生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报名时填写的民族成分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出现舞弊,将取消高考成绩。

  “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在抓紧进行调查工作,将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公开调查结果,澄清事实,对考生和公众负责,维护国家高考和民族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赵为粮表示。 (记者侯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