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霞)记者4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切实控制市城区高位运行的房价,进一步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于近期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通过四个层次、八项措施,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众住房需求。

    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力争两年内通过专项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在市城区完成2200套11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基本解决市城区最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

    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结合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安置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力争两年内通过专项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完成3000套24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建设。

    有序推进限价房建设。根据广元“房改”实际,适当规划修建部分限价房,面积限定在90平方米以内,房价限定在每平方米2200元左右。

    有序推进商品房开发建设。力争3年内新建商品房1.5万套160万平方米,分高、中、低三个档次合理搭配投放市场,解决目前我市商品房价格偏高的问题。

    同时,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发展实际,新增8项调控措施:

    有效盘活土地存量,消化闲置土地。对于市城区内已经确权但不符合现行规划的工业用地以及其它非房地产性质用地,按照现行城市规划经业主申请、政府审批后允许改变用途;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因多种原因暂时闲置的土地,促进房源建设步伐。

    适度新增土地投放量。在开发好已出让和改变性质土地39宗、501.47亩的基础上,根据市城区住房需求情况,今明两年按照在满足市场需求基础上适当放量的原则,增加投放房地产开发用地。

    合理调控土地供应价格。出让土地时,起拍价和底价评估时,参照地震前的市场价格水平下调30%;对于部分特殊地块可采取无底价出让;鼓励企业适度开发较大规模的楼盘和综合配套,努力降低单位面积成本。

    加大力度解决房地产土地遗留问题。及时完善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规划速度,在3个月时间内完成规划和选址工作;规划完成后立即开展供地工作;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

    规范房地产管理性和服务性收费。由监察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对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通过适当减免和调整收费标准,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力争每平方米房产分摊规费下降100元左右。

    妥善处理好地震前后房地产项目地价的平衡问题。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节约和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