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处长张小林率队一行对苍溪县亭子口水利枢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对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水土流失治理情况采取了实地查看,并就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情况进行了解。
亭子口水利枢纽位于苍溪县境内,距苍溪县城约15公里,是嘉陵江干流开发中唯一的控制性工程,以防洪、灌溉及城乡供水发电为主,兼顾航运并具有拦沙减淤等效益的综合利用工程。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大唐公司委托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和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委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设计单位先后多次深入项目区现场实地踏勘,并收集了与项目区有关的大量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对项目区基础资料和工程设计方案的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顺利通过评审。该工程开动以来,开挖土石方31000立方,土石方填筑52000立方,砼挡墙5150立方,砼预制块护坡22500立方,干砌石护坡30000立方,钢筋石笼15000立方,浆砌片石13000立方,植草35000立方。面对左右岸前期工程开挖工程量大对地表扰动强度高,主要工作面位于嘉陵江岸坡陡峻山体及水域,工程设计对围堰采取了干砌石护坡、抛石护脚,开挖高边坡采取了挂网、喷锚等措施,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水土流失起到有效的防治效果。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和听取大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后,提出科学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制度管理,对水土保持的软件资料要加强收集和管理,定期向当地水土保持部门报告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要形成制度抓好落实,对在建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要及时报告水土流失治理方案,按要求和规定进行审批,要加大工程建设过程水土保持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加大生态防护的最大化,要与县水利局水保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县水保部门要加强对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的执法监督工作,执法和服务要并重,确保亭子口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治理。县水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力争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绿色工程,造福老区人民,为苍溪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