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19日,四川省水土保持局、省农发办、广元市水利农机局、市农发办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对我市2006-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竣工初验。
我市2006-2008年国家农发水保项目涉及苍溪、剑阁、旺苍、利州、元坝5个项目县区,综合治理小流域18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6.72平方公里,共完成总投资6138.3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50万元,省、市、县配套1126.26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据统计,水土流失减少了54%,林草覆盖率从过去的48.6%提高到63.9,拦蓄径流和拦蓄泥沙能力分别提高了24.4%、42%。项目区农业总产值增加了21.5%,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了12.3%。
验收组实地抽查了各小流域的各项措施,审查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查阅了内业资料,听取了各县区政府的汇报,对照相关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验收组认为我市2006-2008年国家农发水土保持项目达到了验收标准,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我市2006-2008年国家农发水保项目涉及苍溪、剑阁、旺苍、利州、元坝5个项目县区,综合治理小流域18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6.72平方公里,共完成总投资6138.3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50万元,省、市、县配套1126.26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据统计,水土流失减少了54%,林草覆盖率从过去的48.6%提高到63.9,拦蓄径流和拦蓄泥沙能力分别提高了24.4%、42%。项目区农业总产值增加了21.5%,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了12.3%。
验收组实地抽查了各小流域的各项措施,审查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查阅了内业资料,听取了各县区政府的汇报,对照相关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验收组认为我市2006-2008年国家农发水土保持项目达到了验收标准,同意通过初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