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会议通报的一些数字引起人们深思。据通报,2007、2008两年间,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580件637人,其中,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案件198件227人,而31岁至45岁年龄段的就占55.95%,共计127人。
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志佳指出,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开始注重对一些年轻干部实施长期“感情投资”,进行“期权”谋利,31岁至45岁的年轻干部成为腐败高危人群。
1964年8月出生的卓起,不到40岁就担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与萝岗区合署办公)环境综合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任职期间先后收受贿赂26.9万元。2007年2月,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卓起有期徒刑4年。
2007年4月13日,41岁的花都区原副区长谭东方因涉嫌受贿138万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没收财产10万元。更年轻的是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张以权,2007年7月被“双规”时才31岁。
据了解,目前这一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表现。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量年轻有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但是,有些年轻干部缺乏经验、胆子大,事业比较顺利,加上缺乏严格党性锻炼,面对诱惑容易走上腐败道路。广州大学党建专家梁宏副教授分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年轻干部思想活、理念新,好交友、善交友本是他们的优势,但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年轻干部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坑,都有一个从“不拘小节”到丧失气节的演变过程。
卓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处事灵活,有较强协调能力,这本是他的一个长处,然而他热衷于与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交朋友、拉关系,把相当多的精力用在吃喝玩乐、迎来送往等应酬上,到最后发展到被人情关系所俘虏,心甘情愿地成为替别人谋利的工具。从推杯换盏到麻将牌友,路通公司董事长刘某就是通过拉关系从卓起身上打开了缺口。2006年3月卓起到江苏昆山出差,刘某甚至专门乘飞机赶去作陪。面对这样刻意奉迎的“朋友”,卓起没有警惕,而是轻易地拿起手中权力给刘某“特殊关照”。
广州市纪委书记苏志佳指出,要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有效地结合起来,从制度管理的各个层面保证年轻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规范化使用,形成有利于年轻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监督机制和制度环境。(记者 罗艾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