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高校正陆续公布2009年高考招生计划。从统计数字看,许多重点大学都压缩了在所在省市的招生计划,扩大了在外地的招生名额。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生源本地化问题,在部分高校中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人民日报》5月14日)
从去年开始,教育部就明确要求,部属高校要争取逐步将本地生源控制在30%以内。但是,当年就作出积极响应的高校并不多,而从新闻报道看,一些原来在当地招生比例超过30%的高校,在当地的招生数虽有下降,但仍然高过30%,比如浙江大学去年本地生源比例为50%,今年下降到48%。
不少网友对此颇为不满,认为高校推进的速度,还不理想。甚至进一步提出,30%的当地招生比例仍太高,重点大学应在全国各地平均分配招生指标。网友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推进重点高校“去当地化”的进程,远非想象中容易。
对目前已经减少当地生源的高校进行分析,它们办学的地方,近年来大多当地生源整体减少,这给高校减少当地招生计划创造条件———在招生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保持同样的录取比例,就可以减少当地招生数。这是高校推进“去当地化”的“最理想模式”,不会引起当地考生和家长的不满,也不会受到当地政府的反对。
事实上,当地考生和家长出于自身利益,反对重点高校降低在当地的录取率,是很正常的;而不少重点高校,由于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的,每年得到当地政府数亿元投资,作为回报,需要为当地培养人才。
但是,推进重点高校“去当地化”,不能依靠当地生源的自然减员。真正实质推进重点大学去当地化,仍需要从三方面尽快着手:
其一,地方政府重塑与大学关系。时下,大学看重对城市的“现时”贡献,而城市也日益追求大学对城市的“当期”回报。这种趋向,不利于大学以及城市的发展。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要着眼长远来构建与学校的关系。这才有利于大学正确的办学定位,也可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其二,大学办学应有开放的精神。世界一流大学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是来自世界各国攻读学位的留学生占所有学生的比例。重点大学的地方化则与之背道而驰。加大在当地的人才培养规模,反映出办学者的观念还停留在人力资源是不流动的狭隘的概念上,并在这种观念指导下形成封闭的地方主义办学观念。因此,去当地化,应该成为大学提高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需要,自觉行动。
其三,用有效方式推进教育公平。当前,在高考招生中,无论是延续原有的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方式,还是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其实都是对当地受教育者群体的利益保护,而从《教育法》赋予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看,这是有违公平的。政府部门与学校应积极构思,推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方式,比如,不同地方重点学校招生指标的互换,这并没有减少当地考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机会,却改变了学校的生源结构;还如,推进依据多元评价体系进行录取的自主招生,在多元录取中,规定来自农村的生源比例———《人民日报》今年1月的调查显示,重点高校中农村生源比例不足30%,为此可以规定比例不低于40%———结合考生所接受的教育质量、家庭教育环境,把考生的地域、家庭因素也作为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在录取中,给予来自不发达地区“地区多元分”。这就给不发达地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更多的升入重点大学的机会。(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