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0日,东莞警方成功侦破虎门“5·3”爆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男,33岁,河南汝南人),缴获定时器、电池、胶布、铁钉等制造爆炸装置的材料一批。

  5月3日晚8时25分,东莞市虎门镇小捷滘社区捷南路某超市门口发生一起爆炸案,爆炸造成14人受伤。案件发生后,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等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破案。

  东莞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并邀请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乌国庆到虎门镇指导侦查工作。在上级公安机关协调指导下,经过7天的连续作战,专案组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5月10日晚11时许,专案组民警在长安镇一工厂宿舍将胡某抓获,并在胡某居住的宿舍里搜获定时器、电池、胶布、铁钉等制造爆炸装置的材料。

  经审讯,胡某对5月3日晚在虎门镇小捷滘社区某超市门口放置自制炸弹进行爆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胡某交代,其曾出资1万元资助前女朋友开店,但全部亏本,便认为社会对其不公,产生通过爆炸来报复社会、敲诈勒索的心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记者谢华兴 通讯员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