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7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美国西部时间5月6日上午12时30分,美国联邦内华达地区法院法官菲利普·普罗在拉斯维加斯宣判:许超凡因犯有组织腐败犯罪、洗钱、跨州携带盗窃资金、护照欺诈、签证欺诈、婚姻欺诈等六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被告人许国俊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许超凡的妻子邝婉芳因护照欺诈、签证欺诈、婚姻欺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许国俊的妻子余英怡因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8年。此外,普罗法官还判决四被告偿还中国银行4.82亿美元。

  “开平案两主犯在美国分别被判处25年和22年的重刑具有重要意义,它开创了外逃贪官在国外当地被审理、宣判的先例,让外逃人员不能逍遥法外。”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以往,因为引渡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一度使不少国家成为贪官的乐园。此案昭示天下:无论外逃罪犯如何狡诈,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可以使逃犯在其国籍国之外的国家或法域被定罪判刑,这体现了真正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中美刑事司法协助的成功范例

  据了解,许超凡等人从1991年开始与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一同盗窃中国银行资产,总额高达4.83亿美元。案发时,三人以及他们的妻子均已逃至美国。该案曾被媒体认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挪用金额最大的贪官外逃案。

  黄风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四名被告人在美定罪判刑,是中美司法、执法机关开展积极合作的结果。

  开平案是2001年《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生效后,中方向美方提起的第一起刑事司法协助请求。2001年10月12日发案后,应公安部的请求,司法部作为中美两国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中方中央机关,随即向美国司法部提出请求,请求美方在查找逃犯下落、冻结及扣押犯罪资产等方面提供协助。

  “此后几年中,中美双方就开平案举行了大量的会议协调行动并交换信息。美方派员来华取证时,涉该案的主要证据材料的获取由中方司法、执法机关提供了很大帮助,包括提供了长达15万页的证据材料,首次远程视频作证等。”黄风说,他此前一直参与该案的中美合作。

  二许拒不认罪终获重刑

  黄风介绍说,余振东选择了美国的辩诉交易,主动交代有关的犯罪事实,最终获得减刑处理,原来被控5项罪名最后美国法院只认定了欺诈罪一项罪名,并判144个月的监禁。余振东自愿遣返后,中国司法机关也承诺,国内量刑将不超过在美国所判的刑期。

  二许由于拒不认罪,不愿接受遣返,根据宣判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法院最终认定了全部6项罪名,并处重刑。二许的刑期已经超出我国刑法有期徒刑最高量刑标准,比余振东的刑罚要重一倍多。

  黄风分析说,对比二许案和余振东案,可以正告外逃人员,自愿认罪、接受遣返结果并不那么糟。两种结果很好地体现了我国境外追逃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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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决定将过去全国多达1040处的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集中设置在33个中心,结果发现,联行资金项下出现了4.83亿美元的亏空。案发范围被迅速锁定在广东省开平支行。调查发现,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先后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期间,连续盗窃银行资产并转移到美国。

  而早在2001年10月2日,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已持假证件进入美国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许超凡和许国俊2001年潜逃至北美并隐姓埋名。2004年,许国俊在美国堪萨斯州一个小镇被捕。许超凡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小镇被捕。

  我国司法机关于2001年10月15日立案后,即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中国司法部于2001年11月5日依据2000年6月签订的《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2002年12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发了对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三人的逮捕令,两天之后,余振东被捕。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被美国联邦调查局移交给中国司法部门,后被判刑12年。(本报记者 袁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