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公安县政府竟出台“红头文件”,对这些问题作“明文规定”。记者上月在该县采访时见到相关“红头文件”。(5月3日《楚天都市报》)
红头文件用烟的荒谬性,显而易见。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7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以下的行政机关或者其内部机构不能通过发文件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要求所属单位完成用烟数量,未完成者将受到罚款,是超越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
客气一点说,这是在为地方保护主义推波助澜,但护犊子式的保护无疑是饮鸩止渴。而且,是在为当前控烟大局设置障碍。在世界上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成员国中,我国是惟一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国家,烟草部门身兼政府与企业的双重身份。而根据相关公约,政府不能与烟草企业合作。如此明目张胆,令人震惊。
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公安县政府与当地烟企有直接的暧昧关系,但揆诸我们的个人体验,这种用权力赤裸裸地为企业充当马前卒的行为,还是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腐败想象,有网民质疑,地方保护主义也许是幌子,想必有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这种指称当然需要确凿证据加以坐实,但基于无数先例,一些政府部门是不会白白为企业“效劳”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样心照不宣的“合作”可谓多矣。更可怕之处在于,公权力成了一些资本的护身符,掌握公权力的相关官员被资本所豢养。在这样的生态下,又如何寄希望于权力为公?当权力和资本沆瀣一气,受损的绝不止是政府的公信力,还有当地居民薄弱的生存状态。
□王石川(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