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东阳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金华市检察院派出了该院的浙江省检察业务专家、专职检委会委员卢岩修和公诉处副处长许达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吴英涉嫌集资诈骗达3.89亿余元。

  当审判长宣布将被告人吴英带上法庭时,面对早已架设在法庭上各路记者的“长枪短炮”,吴英镇定地快步走向被告人席,苍白的脸上仍然隐约透着桀骜不驯。在被依法关押了26个月后,扎着马尾的吴英此时更像一个普通女孩。“我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有异议,借钱是为了公司经营,我没有挥霍。”当金华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许达将1608字的起诉书宣读完毕时,吴英便开始“翻供”。

  对于检察机关出示的她在侦查机关和公诉阶段所作的供述,吴英干脆都以“诱供”推脱,并反复强调自己“都是正常经营,如果不被抓,本色集团肯定有利润还掉这些借款”。

  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始终围绕吴英借钱是集资诈骗还是企业经营的正常借款展开。“她既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没有使用诈骗的手段,也不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吴英家人从北京请来的两位律师坚持认为。对此,卢岩修和许达运用多媒体出示了100多人的证言,包括吴英自己的供述予以反驳。

  通过示证、质证、辩论,人们关于一个已经逝去的财富神话的记忆被再度唤起。

  2006年秋天,时年26岁的吴英以亿万富姐的身份突现东阳。之后,她在东阳等地置下大宗固定资产,并高调向东阳歌山镇西宅小学和磐安贫困大学生分别捐赠80万元和50万元。从2006年10月开始,各地媒体都开始关注吴英,用大量篇幅报道解读吴英的“暴富神话”。  

  就在这段时间,吴英完成了其15家公司及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备案事项,此后注册成立浙江本色集团。而所谓的家居市场、建材市场和本色概念酒店“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也伴随着媒体的狂轰滥炸进入人们的视野。

  吴英的巨额财富从哪里来?洗黑钱、倒卖军火、走私、贩毒?种种猜测充斥民间。可是,就在本色集团扬名天下半年后,2007年2月7日下午5时许,吴英在首都机场被抓获。

  至此,吴英“我的钱是干净的”神话宣言破灭。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亿余元。

  对于这些借款,吴英在法庭上一口咬定都是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为此,她甚至不惜给借款人每万元每天35元至50元不等的高额利息。

  “借别人的钱我会还的。”庭审临近结束时,吴英还在反复说。下午4点30分,法院宣布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金华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许达深刻剖析了吴英案的教训。“吴英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吸收巨额资金,一方面是以高利息为诱惑,同时利用媒体炒作提高自己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推进她的非法集资。其实大多数借钱给吴英的人对她的实力并不真正了解,只是相信了媒体的报道。”

  吴英在媒体上的最初亮相是在2006年8月初,当时是为磐安贫困大学生送了50万元学费,但影响并不大。形成巨大声势是在两个月之后,一家媒体以三个版的篇幅报道“东阳女演绎暴富神话”。随后,另一家媒体也以两个整版加头版导读的方式,推出长篇报道《亿万财富是怎样炼成的》。紧接着,上海一家媒体也以三个版的篇幅再次炒作吴英的“暴富神话”。正是媒体的连篇累牍,把吴英推上了前台,赢得了免费广告,也为她日后更大规模地演绎“暴富神话”铺上了更为炫目的虹桥。连被告人吴英自己也说,“媒体的炒作让‘本色’成立不到半年时间就全国有名,这种不用广告费的宣传效益何乐而不为”?同时,媒体的炒作迷惑了不少放贷者的双眼,他们中很多人之前并不知道“本色”的实力,看到媒体爆炒之后,他们才敢将大量资金借给吴英。

  “本案也给经济发达地区的资金市场再度敲响了警钟”。许达分析说,金融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既要活跃金融,创新和研发金融产品,又要让社会公众树立起金融风险意识,加强防范。同时,社会也要有预警体系,减少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