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16日)23时46分,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中国青年报发来《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全文如下:
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
4月8日以来,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对王帅发帖事件相继进行了报道,多位法律专家和网民给予了高度关注,充分体现了对灵宝的关心和厚爱,我们真诚感谢新闻媒体、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对灵宝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虚心接受批评。
对王帅发帖事件的处理,我们公安部门执法是有过错的。市委、市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在信息中心发布的回应,造成的不良影响,敬请媒体朋友谅解。现对新闻媒体、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关注的若干问题作以下答复:一、依法纠正王帅被拘事件错误
对王帅被拘事件,我们已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在此向王帅及家属赔礼道歉。(一)4月15日,灵宝市公安局已对王帅解除取保候审、撤销案件,并派专人赴上海当面向王帅本人道歉。(二)责成灵宝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41号令错案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按《国家赔偿法》对王帅予以赔偿。
二、五帝工业聚集区规划、土地征收和补偿的情况
五帝工业聚集区规划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批、公告的,媒体报道中所说的28平方公里是大王镇区2007~2020年总体规划面积,工业区位于总体规划以内,近期建设范围5.8平方公里。
根据大王镇区建设发展需要,灵宝市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共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报建设用地三个批次,用地面积共计68.3571公顷。
土地征收批复后,我们按照规定进行了两登记一公告,并对地面附着物进行了清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据实补偿到位。省批准的补偿方案为每亩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2.5万元。在补偿过程中,部分群众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要求提高补偿标准。鉴于近年来连霍高速公路、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兰(州)—郑(州)—长(沙)输油管道等国家建设项目在大王镇用地较多,补偿标准不一。市政府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诉求,兼顾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平衡问题,最终确定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按2.89万元的新标准执行,存在着土地补偿款未完全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在新标准兑付之前的过渡期,按每亩 1200元给群众发放了生活补助。
三、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一)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找法律法规运用是否得当、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二)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诚恳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网民监督和群众批评建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们真诚欢迎新闻媒体一如既往地关心灵宝、支持灵宝,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帮助。真诚欢迎灵宝在外人员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
中共灵宝市委
灵宝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