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4月13日电 (记者 张慧慧 实习生 赵雪梨 通讯员 张松高 陈全军)不法分子以前只冒充“工商”名义推销高价书籍,如今更进一步,把骗子自己的银行帐号声称为“余姚市工商局财务专用帐号”,汇款后还可凭银行汇款小票到当地工商所开具发票,让企业主乖乖掏钱购买高价书籍。近日,浙江省宁波余姚市陆埠某洁具厂厂长孙先生拿着银行汇款小票匆匆来到陆埠工商所开具发票,才知上当受骗。
余姚市陆埠镇的孙先生于2009年2月24日在工商余姚分局陆埠工商所办理了“余姚市陆埠某洁具厂”的注册登记。4月上旬,孙先生突然接到一陌生人用手机(手机号码为13520315375)打来的电话,称自己是余姚工商局企业科王科长,先把孙某企业登记的厂名、地址、负责人等基本情况进行一一核对,分毫不差,孙某就信以为真。随即,该“王科长”又说,根据国家政策,对新成立企业的负责人要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虑到企业主比较忙,不参加培训的话买由他们编辑出版的法律书籍自学也可以,他们将通过快递公司寄书过来,先汇600元购书款。接着,“王科长”用手机短信方式发给孙先生汇款单位和帐号。不一会儿,孙先生收到一条短信:“余姚市工商局财务专用帐号,应满君,帐号:6228480310125669815。”收到短信后,该“王科长”又打电话给孙先生,说是收款人直接写上“应满君”,汇完钱后凭银行汇款小票到陆埠工商所开发票。孙先生觉得“王科长”说得有板有眼,而且还可以到工商所开具发票,汇款帐号名也是工商局开户名,应该不会有假。然后,孙先生将600元钱按照“王科长”指定的帐户汇了过去。
汇完款后,孙先生拿着银行汇款单匆匆来到陆埠工商所,说是余姚市工商局企业科王科长通知他来开具购买法规书籍发票的。事实上,工商余姚分局根本没有所谓的王科长,也从来没有通过行政方式推销过书籍。当即,陆埠工商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13520315375手机,始终打不通。
据了解,近几年来,尤其是企业年检期间,不法分子先通过各种渠道获知新办企业的信息,再冒充工商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名义推销书籍,让企业将钱汇到骗子提供的银行帐户,从中牟利。对此,工商部门再次提醒广大企业主,遇到此类事情不要轻信,要多长心眼,有什么疑惑先向工商部门咨询,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