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同志近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系列重要批示和指示,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整体推进。
  1、在原清洁行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指挥长,各常委和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为副总指挥长,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下设一办七组(办公室和城镇工作组、农村工作组、教育卫生防疫工作组、公路铁路旅游景区和专业市场组、宣传教育组、督查考核组、效能检查组),落实了办公地点并从市级各部门抽调了工作人员。
  2、修订和完善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从3月23日开始,市委、市政府组织了五个检查组(三个明查组、二个暗访组)对各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选出了8个最差乡镇和社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4、4月3日,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成员,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全体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动员。
  5、为着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纪委制定了《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送审稿)》,对推动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