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20年来,我国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和优化,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对行政诉讼制度的认识和态度有了较大转变,不出庭、不应诉等现象越来越少,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的越来越多。
20年前的4月4日,我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诉讼制度正式建立,为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提供救济渠道,有力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据统计,1989年至2008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05085件,审结1401532件,结案率为99.7%。最高人民法院20年来先后制定了18部重要司法解释,发布了16件重要的司法指导性文件和200余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行政诉讼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称,要把着力保障民生当做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审理企业经营、就业安置、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王胜俊强调,必须始终坚持维护和监督并重,两者不可偏废。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要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不断优化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记者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