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3月31日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情况》显示,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
(一)中国政府网。自条例施行之日起,中国政府网即进行了改版,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法规文件等栏目,并实现了目录导航和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国政府网不仅通过公布文件、发布消息、网上直播会议等形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还组织在线访谈,邀请部门有关同志解读政策法规。
(二)国务院公报。通过国务院公报公开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全年出版国务院公报36期,其中刊登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122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9件。公报发行的同时,其电子版也在中国政府网发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自2008年起扩大国务院公报赠阅范围,向县级以上档案馆赠送国务院公报,向省级档案馆和图书馆赠送国务院公报合订本(1995-2007)。目前,国务院公报的赠送范围已扩大至地方各级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全国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档案馆和图书馆。
(三)其他渠道。通过中央主要媒体,如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以及新闻发布会、出版发行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此外,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4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另外,还制定了国办机关政府信息清理、保密审查办法等配套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组织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方便了公众快捷地查阅、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情况》指出,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将继续利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中央主要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布国务院重要决策和相关政策,为公众提供准确权威的政府信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协调,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