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意见》是在2008年9月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沿海发达地区和内地大中城市的企业效益普遍下滑,部分企业被迫关闭停产,导致我市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工集中返回家乡,给我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背景下制定的。《意见》制定和完善了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各项政策。包括建立监测机制、做好引导工作;放宽市场准入,拓展创业空间;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回乡创业;强化培训辅导,提高创业能力和加强组织领导六个方面。《意见》明确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实行零首付注册,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当地扶持发展的各类企业优惠政策。加大了财政、税收、信贷和劳动保障以及经营用地(场所)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会议还审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的方案》、《广元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奖励办法(试行)》、《广元市文化奖奖励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逾期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2008年度全市政府性项目融资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及2007至2008年度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名单。会议研究了中核四川五洲工业公司资产移交、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和调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标准等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