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官员成了抓访者,这无疑是对信访制度的反讽,凸显出不可思议的荒诞现实。这证明响水信访部门的官员本身并没有受到制度的正面激励。
据昨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江苏响水县残疾退伍军人王信书因为上访,被当地政府关进“学习班”,逃出后为免再次被关而在外流浪数月不敢回家。类似的新闻并非第一例,这种现象让人们不得不思考,信访制度怎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有效的救济。
信访制度是与现行政府结构相适应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政府结构的基本特征是,政府官员逐级自上而下任命,而自认为权益遭到侵害的民众就会向上级政府信访。但同时,任命者与被任命者之间有着或多或少的利益共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访民”常常选择“越级”上访,很多上访者就一路从市、省上访到北京。
高层级政府接到信访,必然会沿着行政层级体系,逐层对作为信访对象的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这显然是当事地方政府部门所不愿意的,有时还包括它的上级政府。因而,它们会联手阻止那些自认为权益遭到损害的民众越级上访。
当着记者的面,当地信访部门的官员就将王信书强押进车里。信访官员成了抓访者,这无疑是对信访制度的反讽,凸显出不可思议的荒诞现实。这证明响水信访部门的官员本身并没有受到制度的正面激励。
这是因为,“上访率”已经成为一项政绩考核指标,这同样容易诱导一些基层政府官员阻止民众越级上访。当初制定此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地方政府、基层政府自我约束权力的滥用,善待民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但是,下级政府却只管自己在这个指标上的得分,不愿意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在这方面取得良好政绩的最简单办法就是不让信访者走出自己的辖区,不让他到上级政府那里上访。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就产生了形形色色的“截访”策略,比如,派人到北京、到省城截回本地信访者,那些长期信访的民众,有的就如王信书那样被关进“学习班”。按照王信书及众多访民的描述,这样的“学习班”已经接近于拘留措施,限制甚至剥夺了信访者的人权。
信访制度在一些地方没能为权益遭侵害的民众提供有效救济,反而滋生出一些出乎制度设计者预料的后果。因此,信访制度之外,恐怕还应当另想办法,为那些自认为权益被侵害的民众提供救济,这种办法就是司法。司法不仅调节普通民众之间的关系,也调节民众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由于司法特有的性质,那些自认为权益遭到侵害的民众到法院控告基层政府、地方政府,更容易通过公开的、人道的程序寻求救济。
当然,司法要承担这样的使命,要改革现有的法院体系,解决法院严重行政化和高度地方化的弊端,使之摆脱权力的不当干预。刚刚公布的《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已经提出对违法干预要“问责”,那么假以时日,许多信访问题就可以由司法解决,给那些遭受基层政府侵害的民众提供更为可靠、也有程序保障的救济。
□姚中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