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当前,我市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构建现代农业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因此,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定不移地贯彻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地保障和发展农民权益,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不断开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解读人:白耀宪(市委农工办主任)

    解读时间:3月20 日

 

    《中共广元市委关于坚持改革创新  统筹城乡发展  强力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新台阶的决定》中指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创新体制机制,不断丰富双层经营发展内涵,拓展双层经营发展空间。加快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提高集约化水平。加快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提高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大力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积极推动全民创业,鼓励和支持科技、工商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在依法、公平前提下,单独或联合创办和领办现代农业发展的各类生产经营实体。

    解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在现实情况下,坚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毫无任何疑义。怎样才能真正坚持和做到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促使现阶段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从我市实际情况考察,一方面,分的层面上,传统的分户经营,基本上是传统生产手段、技术和方式,与千变万化大市场难以对接;一方面,统的层面上,传统的把村一级行政组织同时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来开展统一经营,本身就是政经不分,在取消统筹、费改税进而取消农业税和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再到国家反向给农户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等情况下,村作为集体经济统的功能随之弱化,又加之村集体企业纷纷改制,村一级除了土地发包权外已基本没有什么经济权能,更多的是承担农村(社区)社会管理职能。

    据统计,全市无集体经济实力的“空壳壳”村、“光板板”社就分别占到80%和90%以上。因此,必须转换思路和方式,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不断丰富双层经营发展内涵,拓展双层经营发展空间,来真正坚持并最终实现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形式。一是在分的层次上,围绕改造传统农户,培育现代农业生产主体,通过广泛的、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和素质,培养有文化、讲诚信、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快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提高集约化水平。二是在统的层次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强统一经营与组织服务功能,加快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向新型家庭农(林、牧、渔)场、农业庄园方向转变(在农村劳动力正在和将会大量转移输出、从事传统农业耕作的后备劳动力将会出现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这一发展方向具有更深层次的现实意义),提高组织化程度。重点是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特别是要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对推动生产关系与现实生产力相适应、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优惠扶持向农民专合组织倾斜;要把合作社作为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政府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承担的,政府要委托和安排实施;还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专合组织快速规范发展。

    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类型所有制经济,结合推动全民创业和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依托生态小康新村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平台,鼓励和支持科技、工商企业、事业机关等人员,在依法、公平前提下,单独或联合创办和领办农业场、厂、园以及流通组织等各类生产经营实体,推动新型农(林、牧、渔)场、农业庄园及经营服务体系的形成,并与农户建立新型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生产经营形式,推动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