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3月24日电(记者 江耘 通讯员 郑时华 周会忠 杜彪)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联合消防支队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成功破获“1.15”特大纵火诈保案件,抓获江永林以及薛迪飞、林建东等3名犯罪嫌疑人。

  2009年1月15日6时50分44秒,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东港八路4号(衢州市东港柯城工业园区新汇彩印厂)发生火灾。消防部门派出7辆消防车赶赴现场救援,7时50分火势全部扑灭。发生火灾部位为该公司主厂房,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火灾烧毁厂房西侧彩印机械三台及车间办公室,北侧版棍仓库一间及版棍数千根,部分原材料及成品。

  火灾扑灭后,衢州消防支队立即组织辖区大队展开火灾原因调查工作。通过对火灾现场的初步勘查和与企业老板的交谈,火调人员一致认为疑点较多,存在人为纵火的可能。为此,消防支队第一时间向衢州市公安局汇报有关情况,请求刑警到场开展侦查工作。

  消防官兵、刑警在火灾现场连续勘察调查数个昼夜,经过对现场的拍照、录像、测量、走访、询问,取证送检,认定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市公安局与消防支队第一时间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件展开了全力侦查。

  经过两个多月时间的侦查,专案组在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后,于日前抓获了江永林(温州瑞安人,衢州新汇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等3名犯罪嫌疑人。

  现已基本查明:犯罪嫌疑人江永林在义乌、东阳等地从事彩印行业多年,2008年6月份江永林以100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衢州新汇彩印有限公司。因其投资过快资金周转困难,遂产生了烧厂骗保的犯罪意念。2008年11月,犯罪嫌疑人江永林在薛迪飞、林建东的帮助下,虚构了购买彩印设备的合同,并以此向义乌市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4900余万元资产。1月1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江永林窜至厂房内,用助燃剂点燃厂房设备造成火灾,并随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永林已被刑事拘留,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正在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