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影响部分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问题,近日,市政府按照依法行政、特事特办和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的要求,出台《关于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为灾后重建项目建立快速、高效的审批应急服务机制。

    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市政府成立灾后重建项目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解决灾后重建项目行政审批中的重大问题。责成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督办和服务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窗口,统一受理灾后重建项目审批手续。

    依法行政,特事特办。对纳入规划的灾后重建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具备主要申报材料,辅助资料不齐,但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审批事项,可先办审批手续,后补有关资料,或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对原址重建项目,从简办理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对量大面广、单个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实行打捆申报、集中审批。对有特别时限要求的应急工程或其它特殊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直接确定承包人。

    限时办理,提高效率。对申报材料只作形式要件审查的事项,有关部门要现场受理、现场审查、现场办结;其他事项,原则上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报请上级审批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上转报。

   并联审批,代理服务。对互不关联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互为因果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限时办理。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灾后重建项目,尤其是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益性项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确定联系领导和责任人,根据需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

    落实政策,减免收费。凡纳入规划的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等公益性项目,免收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它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定额标准的,一律减半收取;有收费比例的,一律按下限收取。收费减免不再上报市政府审批,实行部门备案。

    加强监管,严格问责。建立健全灾后重建项目审批信息通报、协调办理和督办问责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项目审批周报制度。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政府督办室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审批工作的督察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