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市委一号文件为全市畜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工作着力点。市畜牧食品局将紧紧抓住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牢牢把握“两个加快”的工作主基调,继续强力推进畜牧业“百亿工程”,着力于发展规模上台阶;加快畜牧业优化升级,着力于发展质量上台阶,全力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上新台阶。
解读人:孙洪方(市畜牧食品局局长)
解读时间:3月13日
《中共广元市委关于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城乡发展 强力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新台阶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到2012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六个上台阶”,其中第二个上台阶为“现代畜牧业发展上新台阶,继续强力推进畜牧业‘百亿工程’,畜牧业产值要达到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建成四川优质商品猪和特色小家禽生产基地;”并把大力发展畜牧、林业、果蔬作为三大优势产业。
解读:继续强力推进畜牧业“百亿工程”,着力于发展规模上台阶。到2012年全市年出栏生猪550万头,出栏肉羊150万只,出栏家禽5000万只,存栏兔1000万只;实现畜牧产业总值140亿元(现价)以上,其中畜禽生产产值80亿元以上,畜牧业工业产值60亿元。
加快畜牧业优化升级,着力于发展质量上台阶。到2012年全面实现“五个过半”,即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过半,畜产品加工量占畜禽生产总量过半,生猪外三元杂交面过半,规模养殖占养殖总量过半,产业化经营面过半。
着力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实现规模养殖发展上台阶
以建设生态养殖小区、集中养殖园区(现代畜牧科技示范园区)、规模养殖场、适度规模养殖户为载体,实现规模养殖比重年均提高7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全市畜禽规模饲养量占总量的60%以上;建成生猪生态养殖小区1000个,肉羊生态养殖小区100个,家禽生态养殖小区500个,兔生态养殖小区500个,集中养殖园区50个(其中畜牧科技示范园区7个)。
着力推进母猪工程深入实施,实现畜禽品种结构优化上台阶
继续大力实施母猪工程,确保年培育3万头优质母猪,实施土二杂母猪换种计划,年换种率达10 %以上。洋三元生猪推广面年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达到60%以上。坚持引进和利用波尔山羊、南江黄羊改良本地羊,羊杂交改良面每年提高 3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达到85%。积极开展毛兔和肉兔改良,加快苍溪长毛兔品系选育工作。推广牛的“冷配”改良技术。到2012年,全市建成纯种母猪场4个,洋二杂母猪扩繁场 14个,建设和完善猪人工授精站(点)400个;建成种羊场3个;建成种鸡场5个,配套商品鸡孵化和育雏场14个;建成毛兔纯种场4个,肉兔纯种场4个;完善以县乡为主的牛“冷配”改良站(点)260个。
着力龙头企业培育,实现畜产品精深加工上台阶
开展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到2012年,全市畜产品加工量占畜禽生产总量达到50%以上。到2012年,精深加工量均占到加工总量的50%,年产值均超过20亿元。继续扶持现有中小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较为完备的企业集群,尽快提高畜产品加工总量和精深加工能力。
着力推进产业发展各环节有效对接,实现组织化经营水平上台阶
建立多元化的畜牧业市场主体与养殖环节联结紧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加快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到2012年,全市建成生猪、山羊、土鸡、毛兔等畜禽专业合作社100个,吸纳入社养殖户达到养殖总户数的70%以上。大力提升“三企共建”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三方龙头企业(畜产品加工、种畜禽供应、饲料生产等龙头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养殖小区(园区、规模场户)”六位一体的新型“三企共建”组织化形式,不断增强其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
着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实现畜产品品牌打造上台阶
依托生态养殖小区、集中养殖园区(畜牧科技示范园区)、规模养殖场、适度规模养殖户、畜产品加工企业等主体,全面推进无公害生产,积极发展绿色畜产品和有机畜产品,大力创建名优畜产品,抓好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申报认证。鼓励支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参加国际会展、市场开发、国内外产品认证等活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到2012年,全市畜禽及其产品均实现无公害生产,注册认证绿色畜产品3个,有机畜产品2个,具有广元地域文化特色的地理标志的名优畜产品3个。
着力构建畜牧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科技转化利用上台阶
围绕畜禽繁育改良、饲料开发、动物疫病防治、畜产品质量控制、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性技术和培养新型农民,积极推进“地校合作”、“企校合作”。鼓励支持畜牧龙头企业、畜禽专业合作社对养殖户进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上门服务。坚持以信息化推动畜牧业现代化,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畜牧业信息网络,加强畜牧业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工作,逐步建立畜牧兽医专家指导咨询系统,增强指导性,强化时效性。积极引导养殖户利用全价工业饲料喂养畜禽,工业饲料使用面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达到60%以上。
着力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实现畜牧经济发展投入上台阶
抢抓国家扶持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等难得发展机遇,主动对接国家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在降低企业和农户风险的同时,引导企业和农户把积累的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促进畜牧业生产加快恢复和现代畜牧业发展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