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灾后恢复重建要与清洁城乡行动相结合,要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创国卫问题整改工作,努力实现创国卫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卫问题整改列入今明两年重要议事日程,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疾病预防控制相结合,与清洁城乡行动相结合,切实制定创卫问题整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要抓好组织发动、检查督促,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创卫问题整改责任的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结合国家暗访组指出的问题,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务必把存在的问题在2010年底前整改到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