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的编报和进展情况。主要检查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编报实施情况,是否存在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行为;项目工程进展是否顺利等。二是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情况。主要检查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未经立项审批和招投标、政府采购即开工建设,是否存在以应急为名规避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行为;是否存在将本应招标的项目拆分进行比选及围标、串标等行为。三是灾后重建应急工程项目情况。主要检查各级灾后重建应急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工程是否按要求开工建设等。四是检查县区、开发区农村永久性住房和农房加固维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的兑现情况和县区、开发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机构的建立情况,以及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表册、信息情况,协调配合省派驻监督检查组开展工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