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四川省商务厅发布了《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26年四川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公告》《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实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26年四川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公告
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和《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我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符合上述条件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价税合计金额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消费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报废更新补贴申请;通过“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暂未上线,具体上线时间另行告知),提交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二)报废更新的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取得时间,置换更新的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和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时间,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6年1月1日之后在我省开具或办理。
(三)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予以调控。
目前,我厅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我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确定后将在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s://swt.sc.gov.cn/sccom/tzgg/list.shtml)和“四川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该实施细则为准。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31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实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公告
为做好2026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要求,结合四川实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开始时间。2026年1月1日起。
二、补贴品类和补贴标准。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参与补贴商品要求。须有商品条形码和S/N码。家电补贴标准参考中国能效标识网、中国水效标识网发布的产品能效、水效信息。
四、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包括在省内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收货地址须在四川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2025年已享受上述产品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五、参与商家。以四川省商务厅官网发布的2026年预征选的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商家名单为准。
六、补贴方式。全省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云闪付”为领券服务平台,领取时间为每日9:00-23:00,资格券当日有效,领完即止。如未使用,次日可重新领取。
七、开票要求。2026年1月1日起购买并开具发票,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旧机抵扣款可开进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S/N码等,数码产品不备注能效等级。
八、核验要求。所有补贴商品需采集上传S/N码信息。购买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需售前校验,将待售商品S/N码上传核实,显示该商品可以参与补贴方可销售。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现场开机,拍摄并上传外包装和商品同框照片一张,清晰可见S/N码及激活设备展示的IMEI码(没有IMEI码的展示S/N码即可)。电脑、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拍摄机身或外包装带S/N码和能效水效等级照片各一张回传(图片格式均为JPG格式)。具体核销数据指标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平台数据接口为准。
九、未尽事宜,以后续发布的2026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