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十四五’续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晓玲介绍了四川当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情况。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晓玲
在“弱有所扶”上,织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四川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连续11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每月达到826元、620元;连续6年提高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每月达到1074元、806元,低保、特困标准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进一步缩小。
四川持续巩固拓展兜底成果,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144.3万脱贫人口、34.9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保障范围。
在“幼有所护”上,多元化保障特殊困难儿童需求。四川持续提高儿童保障水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养育标准从2020年的每月1400元提高至1750元,社会散居养育标准从每月900元提高至1350元。
四川持续推进服务对象拓展,2019年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和政策关爱范围;2024年首次将流动儿童纳入政策关爱保护范围。同时,实施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面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提供信息收集、巡查巡访、强制报告、心理关爱、监护干预等专业服务。
在“残有所助”上,提升残疾人保障服务能力。四川兜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连续4年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十四五”期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9亿元,惠及90万困难残疾人、110万重度残疾人。
四川坚持做好困难残疾人基本福利服务,实施“康辅工程”项目,为1.4万名困难残疾人免费配置假肢矫形器和康复辅助器具;实施“索玛花开”项目,为凉山州、阿坝州和甘孜州困难家庭中的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帮助上万名困难群众重见光明。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推动落实,不断提升困难群众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张晓玲说。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冯灵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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