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显著特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衡量经济发展现代化、国际化、高端化的重要标志。为聚力推动服务业提振恢复,加大服务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我市出台《支持服务业经营主体上规上限上台阶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夯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措施》提出,要支持经营主体“小升规”、产业融合发展、商品市场一体化发展、企业“分转子”、打造“楼宇经济”平台、电商企业发展、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推进电商示范创建、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其中,将对首次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个体、“个转企”的服务业经营主体;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一、二产业实施主辅分离、产销分离后当年新设立的,首次上规上限后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服务业企业;直接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规(限)上服务业单位等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补助。

同时,还鼓励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晋档升级;鼓励各县(区)发展壮大商品市场,全力推进服务业经营主体上规上限,对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给予奖励。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郭秋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