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抗震救灾已进入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阶段。面对资金物资使用量更大、涉及领域和环节更多、时间跨度更长、监督检查任务更艰巨的新情况,市纪委召开五届五次全委会,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作出了部署。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灾后重建抗震救灾款物监管,事关灾区恢复重建目标的实现,事关党委政府的形象。既是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各项救灾款物实现规范管理和科学使用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把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监管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作为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关系灾区恢复重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明确下一阶段的监督重点是:着力加强对中央、省市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资金物资集中、社会关注程度高、容易发生问题领域的监督检查,对灾区恢复重建重要规划执行、重点项目立项、大额资金拨付、大宗物资采购、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实行全程介入和同步监督,努力避免出现小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大问题;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的生活必需品、建筑材料等的价格监管,加强对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三孤”基本生活费、遇难人员抚慰金、过渡安置房、永久性住房补贴等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抗震救灾款物足额及时有效用于安置群众和灾后恢复重建。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与省派驻17个工作组67名干部到我市80个重灾乡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抓紧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摸底调查,主动介绍情况,督促纠正整改,为工作组开展监督检查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的作用,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调查了解、情况报告、督促整改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与对口支援地区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加强工作会商,确保援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完善制度规范。对前一阶段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归纳提炼经验做法,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探索工作规律,将基层创造的经验上升到政策和制度层面,逐步建立监管工作常态机制。着眼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对一些重要政策问题、机制制度问题、组织协调问题、工作落实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应对思路和措施,细化和规范相关制度,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和执行力。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效能问责、厉行节约等方面制度规定,防止假借“应急”之名规避招投标的行为。

    五要强化效能监察。坚持廉洁高效并重,将行政效能监察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的行为,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加强对安置住房建设、产业承接转移、对口支援重大工程项目的专项监察,确保有力推进;充分利用电子监控平台和网络手段,打造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

    六要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转变基层干部作风,规范基层干部行为,始终坚持“公告天下、取信于民”,严格执行政务、村务公开各项规定,增强公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线索分析核查和网上舆情掌握分析,认真做好“邮政信访绿色通道”和“12388”信访举报电话工作,积极受理灾后重建中群众反映突出、社会各界关注度高的投诉举报。加大群众信访的办理力度,改进和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信访联席协调会议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记者   王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