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李银萍  张兴华  记者  赵文) 日前,新京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丰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旺苍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旺苍县小额贷款公司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双方就新京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丰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旺苍县境内投资建设小额贷款公司项目达成意向。

    据了解,该项目是旺苍县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在广元市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小额贷款试点的可复制性原则,结合旺苍企业层次多,贷款需求量大等实际情况设立的。项目计划投资1亿元,其中首期投资5000万元,公司必须遵守“只贷不存”的原则,贷款对象必须是“三农”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贷款利率不超过同行业基准利率的4倍。

     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缓解中低收入农户和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贷款难问题,探索建立经济欠发达地区融资渠道,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