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王全政   记者   桂兰)   记者日前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为促进全市受灾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保障广大群众的社会保险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精神,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的实施意见》,特殊政策将通过就业援助、失业救助和社会保险三个方面,帮助受灾群众就业,帮助参保企业恢复重建。

    政策规定,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业劳动者,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农业劳动者,可享受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凡吸纳上述人员的微利企业,将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对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受灾停产、歇业且参加失业保险企业及其职工,将享受失业救济、代缴医疗保险费、自主创业补助、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企业培训补助等五项失业救助政策。在社会保险方面,他们将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核销养老保险欠费、落实因灾致残参保人员待遇、支付因灾死亡参保人员待遇、落实因工伤亡人员待遇、落实医疗保险待遇等特殊政策。

    据悉,特殊政策出台后,市劳动保障局为了让受灾群众和参保企业尽早了解政策,及时在全市范围内对特殊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将“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分项落实到经办单位和科(股)室,设立公益性岗位开发、企业吸纳就业、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失业救助、社会保险等专门服务窗口,简化办事流程,建立“方便、快捷、普遍惠及”的绿色通道,计划到8月底,实现灾后特殊政策覆盖率达90%,到9月底,政策全面落实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