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举行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法制讲座,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广元市市级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视察我市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城环资委关于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红十字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城镇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会议决定免去杨浩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扣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全会精神,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研究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认真谋划好2021年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推动人大工作健康发展,为我市“十四五”规划起好局开好步贡献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田中文、唐小平、田诚、陈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谢晓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苟英明,市政协副主席马放之,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王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