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调查,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明确普查时间节点为2017年12月31号,我市普查对象是2017年度全市范围内有生产活动的排污单位。经过全市上下2年多的努力,基本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总体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等。28号,我市召开发布会,公布了污染源普查数据。

本次普查结果表明,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类污染源数量共计5661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02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684个,生活源265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89个,以及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9个。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86231辆,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209.51万千瓦,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5397次。

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为: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38076.62吨,氨氮排放1763.47吨,总氮排放5518.93吨,总磷排放619.06吨。与2007年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17.39%,氨氮排放量降低34.62%。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0.5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54万吨,颗粒物排放2.11万吨。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68.45%,颗粒物排放量降低29.19%,氮氧化物上升31.62%。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2.07万吨,综合利用量155.78万吨,处置量14.02万吨,当年贮存量2.27万吨。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25.02万吨。

2017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077.29吨,综合利用和处置量3991.70吨,年末累积贮存量195.29吨。

全市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3家,主要分布在旺苍县、朝天区,均为煤矿企业。

通过对普查结果进行分析,主要呈现三个特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占全市工业源总数的一半;全市工业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占比较高、水污染物排放占比较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量大幅增加。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李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