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和城市享有同一片蓝天
——统筹城乡环保系列调查报道之三

     (广元新闻网讯)我市作为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全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试点市,农村环保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我市环保方面一些相关规划陆续出台,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美好新广元:那就是让城市和乡村享有同一片洁净的蓝天。

建成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到2017年,建成3个国家级生态县区,4个省级生态县区,25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5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城。万元GDP能耗继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保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含重点旅游景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含重点旅游景区),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达到60%,森林覆盖率达到50%。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一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占农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把广元建成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在优化开发区域,坚持环境优先,加快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解决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在重点开发区域,科学利用环境承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在限制开发区域,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设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严格监管,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和破坏。

    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   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逐步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以沼气建设为纽带,合理利用秸杆资源,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控制燃煤散烧,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到201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节水农业,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统筹抓好城乡大气、水环境和固废整治   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2010年,所有县区城镇和宝轮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的实时监控。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和实施燃煤电厂限期改造和关停计划。市区和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区域,禁止使用燃煤设施;推广农村沼气工程;重点加强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矿山废弃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重点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冶金等大宗工业废物、建筑废弃物和废旧电子电器的综合利用。2010年县城以上城市和宝轮镇必须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对现行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解决垃圾渗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

     强化饮用水源监管,确保城乡环境安全   把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排查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污染源,建立省界、市界、县界水质断面交接制度,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建设水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印染等类企业,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直接或者间接向江河排放超标的工业污水。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发展生态旅游,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   规范旅游开发活动,以“能源最小化”、“废弃物最小化”实现生态旅游绿色规划目标,以保证自然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优化利用。有效处理景区生活污水,未经达标处理污水不准倾入河道,同时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处理,日产日清。加大对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督查力度,重点对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开展生态旅游试点示范。

完善工作机制两大亮点

     建立完善统筹城乡的投入机制和统筹城乡的绿色信贷机制是两大亮点。在投入机制方面,提出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步增加,市、县区环保排污费不得低于10%的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地方政府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每年各类环境保护投入达到GDP的2%以上。在绿色信贷机制方面,提出配合金融机构利用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中的企业环境违法、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分别实施不同的信贷政策,并根据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等情况,对企业划分环保信用等级,实行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