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何鑫、罗东来等5名大学生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群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当代雷锋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他们“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

3月12号晚,何鑫、罗东来等五名大学生,途径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清江河畔时,听见河中有人呼救,五人随即手拉手展开救援。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的王一帆说起当时的情形还记忆犹新,大概十点半左右,我们准备回家,然后就听见河边有人求救,我们五个人中的何鑫就第一个冲了上去,我们就一起冲了下去。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杨珂焓告诉记者,何鑫说拉着我,然后我们五个人就拉成了一个人梯形的一列。

由于救援地为河提一处斜坡,在救援过程中,何鑫、罗东来不慎滑倒掉入水中,其余三名救援者迅速求援并报警。

王一帆说,我就冲上去叫人,然后路过的车让他们救人。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学生罗清扬说,我就把我的外套脱下来,和何鑫的外套绑成一个绳子,我就试图把那个绳子扔下去,试图进行营救,但是太短了。

在民警、消防和周边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两名落水者被救上了岸。然而,不幸的是,站在河堤斜坡最前面的何鑫、罗东来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王一帆说,我去街上叫人,叫完回来,大概一分钟,我们两位同学就看不见脑袋了,就沉到水里面去了。

杨珂焓难过地说,没想过前几十分钟我们还在一起有说有笑,后几十分钟就和我们说再见了,当时我的心里特别的悲痛。

罗清扬说,一个是我们的好朋友,还有一个是我的亲属,当时也不相信这个结果。

4月24号,剑阁县举行“3.1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仪式,表彰奖励大学生何鑫、罗东来等五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并宣读了《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何鑫、罗东来等五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的决定》。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何鑫、罗东来、杨珂焓、罗清扬、王一帆5名同志“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

市民罗昊敬佩地说:何鑫、罗东来两位同学在自身不会水性的情况下,依然对落水者伸出去援助之手,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市民张忠湘说:心里很感动,也很惋惜这两个大学生,对他们失去了生命很痛惜,希望社会上多出这样的人,多出这样的正能量。

市民车婷表示:作为同龄人,看见他们做出这样无悔的抉择,我既感动又备受鼓舞,希望在今后的生活当中,能更多的弘扬这种雷锋精神,帮助你、帮助我、帮助更多人。


剑阁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欢 赵鹏飞 王敦可 杨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