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陆续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大家的心,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宣传下,少出门、不聚集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但仍有部分市民不听劝阻,每天外出溜狗,既增加了人与人接触的几率,同时病毒携带者排出的病毒又有可能吸附在狗的体表,通过接触传染给养狗的人,造成病毒的扩散传播。为了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了疫情期间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流浪犬进行捕捉,并对外出遛狗的市民进行规劝。

对于疫情期间不能外出遛狗的规定,有些市民朋友表示并不知情,对此,城管执法人员也对其进行了劝解及告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断疫情扩散渠道、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城管执法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工作。

那疫情期间对于饲养犬只的具体规定到底有哪些呢?而对于违规的遛犬行为,又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市城管东城执法大队  岳鹏: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居民小区应对新冠疫情管理规定的要求,城区内各小区是禁止携带宠物以及活禽进出小区,也就是说城区内现在开始,疫情期间是禁止遛狗的,各位喜欢养狗的市民朋友,必须在家里面进行圈养,不得在城区内街道广场和河边绿地进行一个遛狗的行为,我们城管部门近期已经在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的遛犬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注意:对敞放犬只拒不改正的,将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规定,可以对犬只饲养人处以每只犬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犬只可以进行捕捉,统一送往109厂流浪犬只收养中心进行集中收养,请大家相互转告!

在此提醒各位市民朋友,特殊时期,特殊措施,也请广大养犬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克时艰,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冯灵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