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公布了我省2019年度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广元市获批14336万元(其中:利州区793万元,昭化区1157万元,朝天区1032万元,青川县773万元,旺苍县2081万元,剑阁县5231万元,苍溪县3269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广元市青川县获批80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精准使用资金。

来自:四川省财政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