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决定实施“人才回引计划”,诚邀国内外广元籍优秀人才回乡发展,润泽故土、实现双赢。

本次回引的主要对象为祖籍广元,在广元出生、成长或工作过,以及父母等直系亲属常驻广元,且目前在广元市外工作和生活的以下优秀人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人才;在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型人才;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或知名民营企业任职的经营管理人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副处级、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工龄5年以上,从事相应工作3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1次优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个人申请填写《广元籍人才回引申请表》,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广元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邮箱gysrcb@163.com。

对回引人才,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实际情况,对口安排到市、县(区)相应部门单位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按规定提任(聘任)上一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文件规定的,享受8万—300万元安家补助和每月500元—10000元的工作补助等所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