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18年7月30日,任某(女)租用他人所有的三室一厅的房屋用于经营私人麻将馆。任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及发微信的方式邀约他人到其开设的麻将馆内打麻将,并雇请了何某、徐某作为麻将馆服务员,二人为参赌人员端茶倒水、买烟、买水果、打扫卫生,并不时接送参赌人员。任某还雇请了宋某为茶楼服务员及参赌人员煮饭。

任某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博工具麻将、免费的一日三餐、水果等,并从中抽头渔利。参赌人员打50元麻将,则每桌抽头渔利400元,打100元麻将,则抽头渔利500元或600元,打200元麻将,则抽头渔利800元,打500元麻将,则抽头渔利1000元,打夜场麻将,则抽头渔利1400元,赌博时间为每天上午10时至14时、14时至18时、20时至23时及夜场。

2018年8月7日下午,民警在任某经营的私人麻将馆中将其抓获,同时在现场查获参赌人员12名及赌资130373元。在2018年7月30日至8月7日该私人茶馆营业期间,任某共计抽头渔利80600元。

法院审理

2019年1月11日,剑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宣判。

剑阁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任某租用他人房屋开设私人麻将馆,场所固定;在开设期间,每天赌博的时间较为固定;提供赌博工具、聘用服务人员为参赌人员提供服务,且存在接送参赌人员的行为,本案赌博具有固定性、持续性、组织性等特征,任某的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并且,任某的日记账能够证实其在经营私人麻将馆期间的收入及开支情况,其在经营期间共计抽头渔利80,600元。

任某开设赌场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影响他人家庭和谐,易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件审理期间,上缴全部违法所得,愿意缴纳罚金,真诚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根据被告人任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任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被告人任某违法所得80,60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特别提醒

赌博的危害广大网友都很清楚,但许多人就是禁不住诱惑,深陷赌博的泥潭;赌博就像吸毒一样,是生活的毒瘤。可以摧毁了一个人的精气神,拆散一个和睦的家庭,葬送自己美好的未来,使人失去最起码的理性。凡是沾染上这种恶习的人,无非都是一个结局:赌光了金钱、赌掉了青春、赌散了家庭、赌进了监狱,甚至赌上了性命。

赌博生贪欲:赌博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气,久而久之会使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赌博离骨肉:赌博让人忘记了勤奋工作,忘记了父母妻子的感情,只顾自己的豪爽,不顾家人的怨气,致使骨肉分离,妻离子散。

赌博费资财:开始时,气势豪壮,挥金如土,面不改色;到后来输多了因而情急,就把家庭财产甚至集体财产、国家财产做为赌注。

赌博耗时间:大量浪费时间,有的通宵达旦,以至于严重影响学习、工作、生活。

赌博毁前程:参与赌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因此而丢掉工作,同时赌博本身也会侵蚀人的价值观,使人丧失进取心。

赌博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来源:剑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