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来广调研指示精神,审定《关于市委常委会带头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化依法治市实践的意见(送审稿)》,审议《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等。市委书记王菲主持会议。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会议指出,国家制定出台《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步骤,对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长久的意义。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监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范围、权限、程序,把握精神实质,学懂学深学透。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各级纪委、监委要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健全制度机制,把《监察法》落到实处。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来广调研指示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来广调研指示精神,推动调研指示精神落地落实见效。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积极性,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要进一步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在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经济建设主战场识别培养、历练使用干部,真正把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好干部发现出来、培养起来、使用起来。

会议审定了《关于市委常委会带头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化依法治市实践的意见(送审稿)》。会议要求,市委常委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到头脑之中,体现在日常行为之中。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要带头遵守法律、依法行事,自觉在宪法法律及党章党规范围内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对权力的规范制约监督,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会议指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会议要求,要以《条例》制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健全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全面保障全市人民的水源安全。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