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后,不仅泼皮耍赖,还咬伤办案交警,这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的赵姓女子最后为这场闹剧付出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和涉嫌危险驾驶、妨碍公务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的代价。

11月25日14时30分许,广元市利州区的赵姓女子驾驶浙JS9U2*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市区南河郑州路南鹰小学路段与杨某某驾驶的川H9072*小型轿车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接警的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的赵姓女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时赵姓女子拒绝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在办案女民警将其带至广元湘康医院提取血液时,赵姓女子拒绝提取送检血液,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南河派出所,在该所内赵姓女子仍拒绝提取送检血液,后在强制提取送检血液过程中,赵姓女子不仅泼皮耍赖,而且还咬伤办案女民警手背。后经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赵姓女子的血液进行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1.7mg/100ml,达到醉酒駕驶标准,经广元市公安局批准,赵姓女子因涉嫌危险驾驶、妨碍公务罪也被立案侦查。

12月18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其涉嫌危险驾驶、妨碍公务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陈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