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会上获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的对象

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

信息采集的内容

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

信息采集工作将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交叉比对、上门核实等方式进行。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李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