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发布
    逢年过节慰问品不超2100元  婚丧嫁娶首次纳入慰问范围
 
    省总工会日前发布《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慰问标准不超过2100元。同时,职工的婚丧嫁娶首次纳入慰问范围。
    记者注意到,此前,四川规定国家法定节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和对会员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7个法定节日发放慰问品
    记者从《办法》中看到,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慰问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慰问标准不超过21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水果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生日慰问品不超过300元
    在不超过2100元的节日慰问之外,工会会员过生日,还可以向本人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而记者注意到,此前在2015年1月29日,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国家法定节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和对会员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对此,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升,在参考了其他省市的标准后,对四川的标准作出了调整。
    婚丧嫁娶都要慰问
    工会会员结婚或符合政策生育,可以分别向本人发放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退休,可以发放不超过500元的纪念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职工集体福利支出覆盖范围扩大到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等,是基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最新制定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具体标准则是汇总了各级搜集的意见,根据实际确定的合适标准。
    春游秋游不能去风景名胜区
    文体活动种类很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开展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可开支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活动用品费。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不可开支景区门票费、导游费等。
    不准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新的《办法》出台,职工福利又得到提升。但基层工会也应严格注意执行以下八项规定。即: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